济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可以代办吗?
答。可以代办。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
政策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6号)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中不得出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