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积分落户办理流程(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和居住证实施办法)

地方特产2022-10-19 20:58:48未知

雄安积分落户办理流程(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和居住证实施办法)

  问:积分落户的办理流程如何?

  答:新区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于每年5月份启动,分为申报、审核、审核结果查询、公示、落户办理等5个阶段

  新区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主要通过雄安新区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经过用人单位确认隶属关系,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提交落户申请。用人单位应符合新区产业准入政策、在新区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纳税。

  新区各审核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提交的积分指标信息进行联合核查,不能通过系统直接审核比对的指标信息,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佐证材料。

  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申请人可查看本人各项积分指标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系统上提出申诉,公共服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复核。该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请人针对本人积分指标的异议诉求。

  在审核结果查询结束后,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看本人最终积分及排名。

  新区公共服务局根据年度落户计划,按照申请人积分从高到低拟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落户人员情况报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在官方网站公示7日。

  公示期满符合落户条件、取得年度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落户资格保留2年,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行放弃,落户资格起始时间自发布落户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新区公共服务局实名书面举报,公共服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举报情况进行查证,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申请人积分落户资格,落户名额按照积分排名依次递补。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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