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省户籍人员办理普通护照条件(非我省户籍人员办理普通护照条件)

地方特产2022-10-19 23:30:11佚名

非我省户籍人员办理普通护照条件(非我省户籍人员办理普通护照条件)

非本地户籍办理护照受理申请对象:

(一)、年满60周岁(含)以上,且在冀居(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居(暂)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赴台签注;

(二)、在冀居(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居(暂)住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同类签注;

(三)、石家庄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未满16周岁的子女,非石家庄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在石家庄市居(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在石家庄市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赴台签注。

本文标签: ,石家庄市  ,户籍  ,护照  ,可在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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