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有序恢复市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服务的通告
尊敬的办事群众:
根据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关于我市疫情防控调整区域管控转入区域防范的通告》 (迁防﹝2022﹞16号)要求,我市逐步恢复正常社会秩序。为保障广大群众办事需求,助推我市复工复产,我办决定自2022年5月24日8时30分起有序恢复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业务和服务(不含中介服务超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预约办理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业务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周五预约周一以后业务)拨打咨询服务电话进行预约,预约业务的办事人数应遵守疫情防控有关“公共场所人员限流50%”的要求,具体预约量由行政审批局和各进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预约办理业务时间段为:上午8:30-9:30,9:30-10:30, 10:30-11:30;下午13:30-14:30,14:30-15:30,15:30-16:30,16:30-17:00(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时间段不变,下午时间段为:14:30-15:30,15:30-16:30,16:30-17:00)。每日预约受理截止时间为下午17时,各窗口将预约情况汇总后,于17:30时前报送至行政审批局监督管理科(A座二楼2029房间),非预约名单内办事群众禁止进入政务服务大厅。
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业务需提前1个工作日进行预约,预约业务量及办事人数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标专家凭“河北政务服务”发送的当日评标短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区,非预约名单内办事市场主体工作人员或无当日评标短信人员禁止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区域。
二、鼓励网上办理
当前还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倡议办事群众继续选择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迁安市政务服务网:http://tsqa.hbzwfw.gov.cn),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各项业务的“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拨打咨询电话。
三、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为防止人员聚集,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入口为创客广场A座2号门,出口为B座5号门,办事群众进入政务大厅后需按照地面引导线单向行进。
(二)办事群众进入政务服务大厅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出具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智能手机用户需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证明),并落实戴口罩、测温、间隔2米排队等措施;进入大厅后,严格按照地面红色间隔2米圆点标识排队等候,主动配合窗口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做到即办即走,不扎堆聚集,非必要不碰触公共设施。
(三)我办将会同迁安市创客广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继续做好政务服务大厅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行政审批局各科室及各进驻单位每日定时对办公区域及办事窗口进行消杀。
特此通告,以上通告具体内容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附件:各相关科室(窗口)咨询服务电话
迁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