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电动自行车要上牌吗
答: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唐山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统一登记上牌工作,当时开始时间还没有公布,大家耐心等候。目前唐山市公布了首批登记上牌网点 :点击查看
电动自行车有哪些情形的, 不能办理注册登记?
答: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 一) 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 二) 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 三) 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电动自行车不符的;
( 四) 属于拼装、非法改装的;
( 五) 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缺失或者无法辨认的;
( 六) 属于被盗抢的;
( 七)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