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本级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范围
唐山市本级企业、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职)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职工及享受企业、机关事业、工伤保险的供养遗属待遇人员。
拓展材料:
企业、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职)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职工未按规定完成自助认证且未通过数据比对的待遇领取人员,将于10月份暂停发放待遇,待遇完成认证后按照规定发放相关待遇。
资格认证关乎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早完成,确保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待遇。如果您在认证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拨打0315-280613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