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婚姻登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实行登记总量控制。
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婚姻登记处根据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窗口场地容量、人员配备等因素,合理确定每日办理的登记总数,并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二、实行预约登记制度。
我县婚姻登记机关可通过电话方式(0316-8323349)实行预约登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婚姻登记当事人应至少提前一天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电话预约申请(启用民法典后,新婚姻登记管理系统网上预约功能未开通)。
三、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坚持每日工作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凡进入婚姻登记处的办事人员须佩戴好口罩、手部消毒、扫码、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台账登记后,方可进入办公场所,所有人员保持“一米线”的安全距离。
四、实行分时段登记制度。
婚姻登记机关应制定每日登记计划表按照同一窗口不同业务之间设置合理时间间隔的原则将婚姻登记当事人安排在不同时间段分时登记,并提前告知婚姻登记当事人具体登记办理时间,确保当事人登记完尽快离开现场,其余的当事人分散在登记处门外的空气流通处进行等候,以避免人员聚集,扎堆登记。
五、请您自觉提前预约登记,如有疑问可通过预约电话进行咨询,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香河县民政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