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个人信用纪录良好,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下自主创业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户等。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息:
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2年。按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申报程序:
借款人需持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就业创业证》(含《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1就业服务中心咨询并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2年2月7日—3月18日
联 系 人:段朝全、李彬
联系电话:0319-6863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