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保的原工作人员连续工龄是否视同缴费年限

地方特产2022-10-20 07:44:04佚名

未参保的原工作人员连续工龄是否视同缴费年限

  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职工,其原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是否视同缴费年限?

  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职工,因企业改制、破产、倒闭而失业且未参保人员,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前要求参保,且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其原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不满5年的,可顺延缴费。

本文标签: ,集体企业  ,参保  ,工龄  ,年限  ,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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