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对象:
具有河北省石家庄市常住户口的正定居民;
二、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下载申请表格并用A4纸正反打印)
2、交验本人户口本和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户口本本人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同时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
三、办证时限:
首次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已持有《通行证》,仅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的,办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办证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费30元,个人旅游签注20元。
五、办证地点:
1、正定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地址:石家庄市正定县恒州南街21号附近
咨询电话:0311-88028580
2、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石家庄桥东区元南路66号
咨询电话:0311-86862518
3、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管理支队裕华受理点
地址:石家庄市雅清街32号
咨询电话:0311-89860860
4、石家庄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井陉矿区平涉路75号
咨询电话:0311-8207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