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登记时需提交材料(除附有说明外,均需提交原件)
1、房屋权属证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4、其他必要材料。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备注:如需现场查勘,受理登记前还应进行产权调查,并提交房屋权属状况调查表。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住房房屋登记费: 6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登记费30元/件;
非住房房屋登记费: 400元/件。
领证须知:领证时需提交领证人身份证件及登记受理单(委托他人领证的,需出具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新区开元大道市府西街
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00 - 5:00
周围地铁或公交:
57路(开元大道市府西街口),70路、29路(市政府西门),37路(市府东西街),26路(市委西门),75路(市委南门),33路(市府东街太康路口),39路(牡丹大道兴洛西街口东),49路(通济街开元大道口北),60路(宜人路永泰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