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一、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报对象和条件:
武汉地区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均可通过所在学校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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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对象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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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
➤申报对象和条件:
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或创业意识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
➤补贴标准:可享受100元-2000元人的创业培训或创业意识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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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校毕业生“三大行业”创业补贴申报
➤申报对象和条件:
毕业2年以内高等学校毕业生或通过学历审核后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且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的给予补贴,同一申报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项目补贴资金,不得同时享受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享受连续2年,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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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申请
➤申报对象和条件:
高校毕业生(45周岁以下且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等人员,在我市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补贴标准: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继续控制在LPR+150BP以内。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担保方式、贷款额度和期限分别由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