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居住证丢失、损坏等补办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
注: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
2.暂住登记凭证;
并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另:申原居住证损坏的需提交原居住证。
延伸阅读:
办理居住证享有的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教育服务;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60岁以上老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优惠政策,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
(8)享受上级政府规定的不受户籍限制的跨区域补贴政策;
(9)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