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办理公证流程(宜昌市司法局公证处)

地方特产2022-10-21 02:58:24未知

宜昌办理公证流程(宜昌市司法局公证处)

  公证流程

  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 。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附:公证范围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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