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条件
1.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独立生活、独立居住的,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
分户材料
1.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2.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3.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书面申请、法院离婚判决书等手续;
办理时限
1.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审批的当场办理;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取消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