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通通州区兴仁镇土地征收补偿方式

地方特产2023-10-08 16:28:19未知

2023南通通州区兴仁镇土地征收补偿方式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兴仁镇孙家桥村18 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南通市所辖各县(市) 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通政发(2020)43 号)及《区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通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通政发(2021)5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区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通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通政发 (2021)5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 地上附着物及房屋补偿安置

  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通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技术细则》(通政规 (2021)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 (2021) 87 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规程的通知》(通政办发 (2022) 16号) 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满 16 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本文标签: ,通州区  ,社会保障  ,土地  ,通知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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