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公租房租金收缴指南 常宁市住房出租

地方特产2022-10-21 20:10:18佚名

常宁市公租房租金收缴指南 常宁市住房出租

  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指南

  一、受理条件

  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

  二、所需材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份数提交方式材料形式来源渠道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身份证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三、办理地点

  常宁市新村路60号住房保障服务中心(A101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审核标准:双方平等自愿,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五、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六、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本文标签: ,住房  ,常宁市  ,材料  ,纸质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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