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政策。试行政策为:
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180度及以内的用电量;
第二、三档用电量分季节,其中春秋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0度—350度,三档电量为350度以上。冬夏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0度—450度,三档电量为450度以上。
电价方面,根据用电量的不同执行分档电价。具体为:一档电量执行0.588元/度的基准电价;二档电量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为0.638元/度;三档电量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为0.888元/度。
一、居民生活用电
第一档:民用电价,不满1千伏为0.588元/度、1-10千伏为0.573元/度、35千伏为0.563元/度。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为0.7511元/度、1-10千伏为0.7311元/度、35千伏为0.7111元/度、110千伏为0.6911元/度。
三、大工业用电
大工业用电:1-10千伏为0.6437元/度、35千伏为0.6147元/度、110千伏为0.5867元/度、220千伏为0.5627元/度。
四、农业生产用电
农业用电:不满1千伏为0.5487元/度、1-10千伏为0.5287元/度、35千伏为0.5087元/度、110千伏为0.4887元/度。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不满1千伏为0.4117元/度、1-10千伏为0.4017元/度、35千伏为0.3917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