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租房申请材料一览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郴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公租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
3.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特困人员证月,领取低保的存折;
4申请公租房家庭成员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无私有不动产的证明;
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郴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公租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
3.申请公租房家庭成员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无私有不动产的证明
4.由民政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
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
1.《郴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公租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
3.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4申请公租房家庭成员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无私有不动产的证明;
5.学历证书及劳动合同;
6.审核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1.《郴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公租房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婚姻证明;
3.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4.劳动合同;
5.申请公租房家庭成员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无私有不动产的证明;
6.审核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申请家庭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对申请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受理: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来骗取公租房的,按照审核不合格处理,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公租房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