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流动人口居住证有关事项
一、居住证签注延期
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社区(驻村)民警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取上门核实或电话核实的方式,核对相关信息。对符合签注延期要求的,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派出所基础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签注延期手续后,居住证持有人持证到制证地点办理居住证签注延期。
对持证人在申办签注延期同时申报居住地址变更的,在新居住地派出所,按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程序同时办理签注延期手续。
二、居住证地址变更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变动居住地址的,应当自住址变动之日起15日内到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登录安徽治安在线、安徽公安网、皖警一网通,办理居住变更登记。
社区(驻村)民警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上门核实或电话核实,符合变更要求的,社区民警在《派出所基础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当场办理地址变更手续。需入户核实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派出所基础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结有关变更手续后,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持证到制证地点办理居住地址变更,制证单位当场办理证件居住地址变更。
三、居住证换领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证主项信息变更、非主项信息变更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换领手续。
社区(驻村)民警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取上门核实或电话核实的方式,核对居住证持有人相关信息,情况属实的按程序办理。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将原证直接交回或邮寄至居住地派出所。
四、居住证补领
居住证丢失的,原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补领手续。
社区(驻村)民警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取上门核实或电话核实的方式,核对居住证持有人相关信息,情况属实的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