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了可以补办
一、申请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换)发申请书 纸质(原件1份)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注*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二、受理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市场局窗口工作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办结:工作人员根据申请材料发放证件。
3、办理地点及时间:安庆市迎江区华中路469号迎江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6号综合窗口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4、咨询电话:0556-559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