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
一、受理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注:企业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履行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3、营业执照
4、日常监管部门所提供的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确认证明及未因违法行为正被查处证明
三、 办理流程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审查组对申请人的资料和场所进行核查。
3.办结: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在法定时限内将许可决定及相应证书送达申请人。
4、办理地点:安庆市迎江区华中路469号迎江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6号综合窗口
四、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能延续几次?
食品经营许可证期限为5年,经营期限中到期即需要申请延续换发新证,不受次数。
五、拓展
主体业态及经营形式是如何分类的?
1. 食品销售经营者 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
2.餐饮服务经营者 普通餐饮:(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单位食堂 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含集体用餐配送、含中央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