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业务: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1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1份)
3.两寸合影照片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2份)
4.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1份)
注: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