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客观、有序、规范泉港区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智慧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优化路内停车场地资源配置和利用,规范停车服务行业的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办〔2017〕56号)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就泉港区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智慧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给我们。
邮箱:qgwjj12358@163.com。
(二)来信请寄至: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管理中心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邮编362801。
(三)传 真:0595-87993997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根据泉港区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智慧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成本测算情况,在充分考虑泉港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同时借鉴周边县市区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智慧停车泊位收费经验,提出以下收费价格方案:
第一方案
(一)道路停车泊位
1、30分钟内免费停车。
2、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每小时收费标准为2元。
3、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元/30分钟,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
4、21时至次日8时免费停车。
5、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6、同一辆车24小时连续停放单个泊位最高限价25元。
7、对工作和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公共停车场(锦绣公园、植物园、岩山公园、南山中路停车场)
1、停放1小时内免费。
2、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
3、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4、同一辆车24小时连续停放单个泊位最高限价25元。
5、对工作和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第二方案
(一)道路停车泊位
1、30分钟内免费停车。
2、每超过30分钟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
3、21时至次日8时免费停车。
4、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5、同一辆车24小时连续停放单个泊位最高限价25元。
6、对工作和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公共停车场(锦绣公园、植物园、岩山公园、南山中路停车场)
1、停放1小时内免费。
2、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
3、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4、同一辆车24小时连续停放单个泊位最高限价25元。
5、对工作和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第三方案
(一)道路停车泊位
1、30分钟内免费停车。
2、首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每小时收费标准为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3、1小时之后每15分钟计费一次,0.5元/15分钟,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收。
4、21时至次日8时免费停车。
5、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6、同一辆车24小时连续停放单个泊位最高限价25元。
7、对工作和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公共停车场(锦绣公园、植物园、岩山公园、南山中路停车场)
1、停放1小时内免费。
2、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
3、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4、同一辆车24小时连续停放单个泊位最高限价25元。
5、对工作和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四、定价成本情况
根据调查,泉州市泉港区智慧停车有限公司每年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总成本为16496940元,按每天24小时5208个车位、停放利用率按一类区60%、二类区三类区30%、公共停车场按40%计,即每年11256107小时,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综合单位成本为1.47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