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机构:国税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一份); 3、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一份);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一份); 8、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9、主管国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复印件一份)。
办理依据:鲁政发[1995]104号 鲁政财字[1997]17号 烟政发[1995]30号、124号、[2001]65号 国家计委计办建设[1996]1154号 计办投资[1999]847号
收费标准及依据:内资 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