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9月11日24时至10月31日24时,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对7天内有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抵石人员,来自高风险区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来自中风险区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其他人员组织开展3天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若疫情发生地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省外无风险地区的来石返石人员,抵石后落实“3天2检”(实行“落地检”,24小时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倡导3天居家(酒店)办公,7日内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会、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注:下一步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调整,另行通告。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