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无法回国人员身份证换领手续须知
近日,为切实解决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问题,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条件
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
二、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以下统称“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委托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
(二)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
(三)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
(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三、不予受理情形
(一)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
(二)采取边控措施或相关限制出境人员。
(三)在逃人员。
(四)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
(五)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业务受理后到派出所领取证件,暂不开通邮寄服务。
(二)办理时受托人与委托人需现场视频连线核实有关信息。
(三)前往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时,请出示“三码”、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