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遛狗不牵绳怎么处理:
根据《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
1. 携犬出户时犬绳(链)长度超过二米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每只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2. 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未用犬绳(链)牵领等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养犬人携犬出户,未即时清除犬粪的,或者未用犬绳(链)牵领任由犬只乱窜影响市容环境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