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个体工商户怎么简易注销 个体工商户如何简易注销

地方特产2022-10-24 21:13:42佚名

济宁个体工商户怎么简易注销 个体工商户如何简易注销

  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12月,根据工商总局通知要求,经山东省工商局研究决定,济宁、东营两市成为全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将改革试点交由济宁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省、市对济宁工商工作的重视。

  按照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通知要求,市工商局出台了《济宁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程序规定(试行)》,规定中明确,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分为两类:

  一类是个体工商户主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审查后当场办理。对于营业执照遗失无法缴回的,经营者可以通过提交营业执照遗失无法缴回的书面说明的方式,由登记机关在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网站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其营业执照作废。

  另一类是登记机关依职权直接注销登记。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发生应予注销的法定情形,不主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或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 查无此户且无法联系的,登记机关根据实际状况作出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依职权直接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情形主要有:个体工商户自行歇业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六个月以上,逾期或拒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持旧版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逾期或拒不办理换照手续的;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且无法联系其继承人或监护人的;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已变更经营者,逾期或拒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逾期或拒不办理注销手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文标签: ,个体工商户  ,注销登记  ,济宁  ,简易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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