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燃气入户老旧小区为什么要收取开口费?
1、按照济宁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配套费适用范围不包括老旧小区。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第四项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第一条明确可保留的收费项目规定, “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工程费用,可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用户出资等方式筹措”。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3.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9〕1131号文件精神2019年6月27日之后新建在建商品房燃气工程安装费计入房价成本,不再单独收取。在此时间之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业主,仍按合同约定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