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现役军人优待目录清单(济宁市退役士兵安置单位公示)
地方特产2022-10-24 23:29:38佚名
济宁市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
序号 | 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 市退役军人局 |
2 | 发春节慰问信。 | 市退役军人局 |
3 | 入伍、退役时,举行迎送仪式。 | 市退役军人局 |
济宁军分区 |
4 | 邀请优秀现役军人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 济宁军分区 |
市委宣传部 |
市退役军人局 |
5 | 荣获三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其名录载入光荣榜,光荣榜在济宁日报刊发。 | 市退役军人局 |
6 | 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其名录载入地方志。 | 市党史研究院 |
济宁军分区 |
市退役军人局 |
7 | 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由人民政府给其家庭送喜报。 | 市退役军人局 |
济宁军分区 |
8 | 优先聘请优秀现役军人担任辅导员、讲解员等。 | 济宁军分区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教育局 |
市文旅局 |
9 | 倡导利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航班、车船及机场、车站、码头的广播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现役军人中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 | 市委宣传部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文旅局 |
济宁军分区 |
10 |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发给优待金。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不低于发放年度的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 | 市退役军人局 |
11 | 在审查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 市住建局 |
市退役军人局 |
12 |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解决。 | 市住建局 |
市退役军人局 |
13 |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等,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 | 市文旅局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 |
14 | 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 | 市交通运输局 |
15 | 免费乘坐市内、城际和城乡公共汽车交通工具。 | 市交通运输局 |
16 | 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 市司法局 |
17 | 鼓励银行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 | 济宁监管分局 |
市退役军人局 |
18 | 鼓励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给予套餐资费优惠,并在自营厅提供优先服务。 | 市工信局 |
19 | 鼓励影(剧)院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服务,文化活动机构、商业性演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 市文旅局 |
20 | 组织济宁市拥军联盟成员单位按照优惠项目清单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 市退役军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