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驾驶人考试业务的通告
根据最新疫情形势,我市将于4月11日起逐步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sd.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查询和考试预约。
二、参加考试的考生须14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扫“场所码”进入考场。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控制单场考试人员数量,请勿提前抵达考场,按照预约场次时间进入,避免人员聚集。
四、候考期间,请考生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按防疫要求就坐,不聚集,不随意走动。考试完毕,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聚集。
咨询电话:0538-8284523、 0538-8284626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