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风险储备金
(一)适用对象
市、县(市、区)政府。
(二)主要内容
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储备金规模由市、县(市、区)根据就业形势需要结合实际确定,实行专账管理。
(三)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等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四)资金支出
用于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落实临时性、短期性促就业、防失业、保稳定政策。
地方特产2022-10-24 23:51:19未知
就业风险储备金
(一)适用对象
市、县(市、区)政府。
(二)主要内容
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储备金规模由市、县(市、区)根据就业形势需要结合实际确定,实行专账管理。
(三)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等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四)资金支出
用于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落实临时性、短期性促就业、防失业、保稳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