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材料
1、如申报省级扶持资金,填报《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附件1);如申报市级扶持资金,填报《威海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附件2)。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
4、专利权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反担保)合同复印件。
5、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6、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报告、发票复印件。
7、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如申报市级扶持资金,企业应出具同一项目未在威海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过银行贷款贴息贴补的承诺书
9、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以上省、市两级申报材料各一份,相关合同、凭证等材料应内容要素完整、清晰可辨,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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