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货车电子通行码申领信息如下:
应用范围:
规定车辆因需进入聊城市下辖11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城市地区的,应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区域通行,但轻型货车(轻型厢式货车、轻型自卸货车除外)每日7:30-8:30、17:00-19:00禁止通行,中型货车(中型自卸货车除外)、重型货车(重型自卸货车除外)每日7:30-8:30、11:30-12:30、17:00-19:00禁止通行。
适用车辆:
轻型货车(轻型厢式货车、轻型自卸货车除外)、中型货车(中型自卸货车除外)、重型货车(重型自卸货车除外)。
办理方式:
货运车辆通行证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方式办理:
1、个人车辆通过交管“12123”APP中的“城市货车通行码”模块进行网上申请,获取电子通行码。
2、企业用户车辆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企业“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获取电子通行码。
3、申请人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到就近交警大队办理并打印纸质通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