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发区职工公寓申请材料如下:
申请材料:
1.《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见附件下载);
2.住建部门出具的人才及配偶无房证明原件;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与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以上工资流水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入住人员不用提供)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纳税证明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入住人员不用提供)
申报的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
申请流程:
1.申请。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填写《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申请人住房情况,由用人单位统一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开发区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审核。
2.审核。开发区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开发区经贸局和财政局审核,经贸局和财政局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 公示。经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有关新闻媒体、网站和申报人所在的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分配。专家公寓和白领公寓原则上采取同类别人才抽签的方式,按抽签顺序分配住房。职工公寓参考企业税收、贡献大小、申报顺序分配公寓。
5.入住。入住人才公寓,需聊城旭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人单位、承租人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合同签订 7 日内由聊城旭润建设有限公司牵头安排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