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更正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组织、人社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更改的;
(二)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改的;
(三)已经申请更正过一次出生日期,再次申请更正的;
(四)因重户,被依法注销虚假户口后,又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
(五)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六)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二、申请材料
(一)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
(四)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有关情况说明;
(五)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三、申请程序
(一)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山西省公安厅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二)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四、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申报人收到微信告知后,携带材料前往现场办理,自受理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