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居住证办理的详细步骤是什么?
步骤一:流动人口携上述办理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步骤二: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申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步骤三: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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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数据显示,山西省流动人口约有600万人,其中流入人口420万。《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已于4月15日出台,意味着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开始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这是记者4月17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的。此次推出的诸多新举措,有望解决流动人口期盼的就学、就业等公共服务问题。
居住10日以上须申报登记
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10日以上30日以下的,须在到达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为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我省将在流动较为集中的场所,依托相关单位进行登记,今后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住宿的人员,将由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在医院住院就医的人员,由医院按照患者住院管理相关规定登记。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人员,由其寄宿的单位在入学时登记。
同时,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中介服务机构须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并在10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也须在聘用之日起10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