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失业金领取:
领取条件:
①参保缴费满1年;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申请材料:
1、社保卡(验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需要携带)
1、户口本
2、2寸彩色免冠照片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宝鸡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
办理窗口:陈仓园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失业待遇窗口
联系电话:0917-39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