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措施:
对创办小微个业可从事个体给经营,所创企业可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企业失业人员、农民工,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流程指引:
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期间,向创业所在地县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号(社会保障卡)。
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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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