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州人社局了解到,目前,我州已完成“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补助标准”的任务。
今年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各级社保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动态管理,从1月1日起,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元,即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5元。其中,临夏市每人每月发放9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级财政补助15元、市级财政补助10元);其他县每人每月发放9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级财政补助15元、县级财政补助5元)。
截至目前,我州享受待遇人数242092人,补助资金现已全部落实到位,发放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