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职)条件:
正常退休条件: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退休前在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退休前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凡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男职工年满55周岁以上,女职工年满45周岁以上,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条件:
男职工年满50周岁以上,女职工年满45周岁以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退职条件:
达不到退休年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退休(职)条件: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