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职业培训机构线上培训目录(第一批)
一、大力推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
大力开展网络职业培训,积极开发数字培训资源,组织返乡农民工、企业待岗职工、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通过网络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减少人员集中聚集,分散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有效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在稳就业、促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市级统筹、区县组织、培训机构实施、劳动者参与的工作机制,市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做好工作统筹指导,加强培训资源开发,区县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做好线上培训组织实施和培训监管工作,发动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类劳动者广泛参与,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二、着力开发网络培训课堂和培训课程
各职业培训机构要根据职业(工种)的培训标准和学时要求,制定线上培训实施方案,通过自有网站和第三方培训平台(Q学友、网教通、腾讯课堂、网易云课堂、企业微信、华信SPOC等)等途径,搭建线上培训课堂,积极组织教师有针对性的撰写教学计划、教案,帮助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要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特点,大力开发网络课程,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课中答题、课后考核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施线上教学活动,并通过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渠道开展辅导答疑,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环境,努力实现培训标准不变、教学质量不降、学员收获不减。市人力社保局收集了我市职业培训机构线上培训目录,劳动者可登录重庆就业网(http://rlsbj.cq.gov.cn/cqjy/),自主选择培训项目。
三、落实支持政策
技能培训(含企业新型学徒制、家服培训)可将全部理论课(不低于总课时的30%)纳入线上培训,可通过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也可纳入,创业培训可采取直播授课、线上互动交流答疑等方式开展培训,实训部分通过线下培训完成,相关培训补贴按现有政策标准执行。劳动者参加线上学习计入培训时长。在重庆以外地区参加我市线上培训的,返回重庆后通过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形式,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项目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取得相关证书的,可享受鉴定补贴。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作部署,疫情期间,返乡农民工等劳动者在我市通过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在线培训,在线培训时间四川省人力社保部门予以认可。职业培训机构线上培训开展情况作为机构升级、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政策宣传和监督管理力度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要结合返乡人员数据采集工作,通过社区入户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采集摸清人员培训需求,做好登记和信息服务,依托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人员发动。要积极推进网上审核、联网核查等便民措施,采取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开班申请、结业审核、补贴申领等事项。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做好过程监管,确保培训完整真实,坚决杜绝虚假培训、骗取资金等情况。培训机构报送开班申请时,同步报送线上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课程、师资、时长、平台等内容,经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意后组织实施,并纳入培训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完整留存线上培训有关图片、视频或第三方平台出具的有关资料,作为申请补贴的依据。培训机构要建立线上培训考核机制,严格出勤考核和成绩考评,要做好线上培训资源版权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非法复制、传播、转制、修改、编纂、许可他人使用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要指导辖区内职业培训机构开设线上培训渠道,并于2020年2月6日前,将辖区内职业培训机构线上培训渠道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电子邮箱:472637699@qq.com),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审核后统一在重庆就业网和相关平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