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统计局、省人社厅近日公布的统计数据,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7804元/年(月平均工资4817元)。从7月1日起,我市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
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分五个缴费档次,月缴费基数分别为2890元、3372元、3854元、4335元、4817元,年缴费金额依次为6936.00元、8092.80元、9249.60元、10404.00元、11560.80元。
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年缴费最低为2424元。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2%(不建立个人账户)、8%(建立个人账户)两个缴费档次,年缴费金额分别为2424元、4620元,大病医保救助每人每年40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须在中断缴费6个月内续保缴费;如没有及时续保缴费视为中断缴费,自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才可以享受相应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