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E类人才认定流程

地方特产2022-04-08 00:05:26未知

西安E类人才认定流程

  根据《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加快人才汇聚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

  西安E类人才认定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报对象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发布《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填写生成电子版《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工作专人在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通过分类认定系统向相关受理部门进行申报,下载打印《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到受理部门。

  (三)受理认定。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区、县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认定;中、省驻西安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及创业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

  (四)资格审查。受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

  (五)公示。受理部门在每月28日前将认定人选名单报送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汇总形成全市DE类人才认定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次月7日前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认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已通过认定部门资格审查,并经西安市人社局统一公示且无异议后,应予办理认证。出具《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表》。

  一、申请对象

  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申请认定为D、E的人才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

  (二)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二、申请提交材料

  1、认定申请表(电子版);

  2、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应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最高学历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4、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5、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6、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

  7、单位为个人缴纳的近期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8、银行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收入证明;

  9、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完税证明。

  注:789三个证明,任选其一即可。

  以职称作为人才认定申报条件的,非西安市主管部门审批的中级职称人员,须先行在西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调入确认;非陕西省主管部门审批的高级职称人员,提交人才认定申报材料时,须同步提供外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复印件)等,由认定部门现场核验。

  三、办理地点:人才认定按照归属与属地原则,由各区县、开发区或市级委办局进行认定;用人单位代替个人申请人进行办理;人才认定办理实现网络化,可由人社局官网网上服务进入。

  如有问题,请具体咨询西安人社局人才办,联系电话:029-86786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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