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地方特产2022-04-08 00:05:50未知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对象和条件

  具有武汉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下人员:

  1、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领取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的以下9类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2、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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