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地方特产2022-10-26 18:18:46佚名

鞍山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审验规定: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

  1、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2、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注意事项:

  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部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如果没有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求的,可以主动申请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未审验受到相关的处罚。

本文标签: ,驾驶人  ,交管  ,客车  ,牵引车  ,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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