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二、特殊情况:
1、如暂住在鞍山的居民户内或出租房内,应提交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2、如外地来鞍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应持居住证、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
3、如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房主还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4、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鞍人员可免费到暂住地派出所当场办结居住证。
三、咨询电话:
1、鞍山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处流动人口科:0412-5582128
2、铁东公安分局社区警务科:0412-2265038
3、铁西公安分局社区警务科:0412-8257525
4、立山公安分局社区警务科:0412-6635032
5、千山公安分局社区警务科:0412-2313445
6、海城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大队:0412-3223745
7、台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0412-4891615
8、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0412-7822680
四、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8点30分-11点30分,13点-17点30分,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