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普通中专毕(结、肄)业学生。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办理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鞍山市行政审批局一楼教育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中午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
网办地址:点此进入
四、咨询电话
电话 0412-2698062 。0412- 55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