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各县(市)区就业人才部门
东港市就业创业部:0415-6600709
凤城市创业培训部:0415-8158196
宽甸县就业创业服务部:0415-5883131
振兴区就业人才服务部:0415-2590072
振安区创业服务部:0415-2890233
元宝区就业部:0415-2867017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创业服务部:0415-3105867
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科:0415-3192656
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就业创业证”(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创业场地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由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创业场地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丹东市创业场地补贴申请表”及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